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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建立“生态司法+田长制”协同机制

发布日期:2022-02-18 03:52:00  浏览次数:1545

为做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全方位管理,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驻县田长办法官工作室在县自然资源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尤溪耕地司法保护协同工作机制正式运行。此前,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司法护航”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健全涉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涉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意见提出,建立“生态司法+田长制”协同机制,县田长办公室与县法院联合开展巡田和专项整治等行动,并在焦点问题磋商、数据共享、修复共治、应急处置、多元解纷、田长保障、涉田改革、加强宣传等方面形成联动保护合力,提高广大群众保护耕地、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目标。

据了解,两部门将建立耕保焦点问题磋商机制,召开联席会和协调会,围绕田长履职、涉田行政执法和审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共商对策,以办案促整改求实效,实现涉田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的有机统一。两部门将构建数据互联共享机制,搭建涉田执法与司法救助治理平台,建立耕地资源动态监管信息、执法办案等数据与司法大数据信息查询共享通道,通过数据分析准确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耕地资源保护。

两部门将建立涉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涉田纠纷纳入“大调解”体系,将案件分解到相关乡镇进行化解,并将其纳入县综治考评范围。聘请乡镇政府、司法所等工作人员担任涉田纠纷调解员,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调解协议以强制效力。建立健全专家智库,促进涉田民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两部门将深化涉田领域改革创新。以“生态+”为主线,发挥生态环境审判优势,推进全域绿色文旅康养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推进生态损害赔偿专项资金制度建立、“生态司法+离任审计”“生态司法+修复保险”等方面的探索。同时,两部门将完善修复共治机制,加强对涉田侵害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监督或回访,探索将生态修复纳入社区矫正、个人诚信体系、涉田违法行为禁止等,确保涉田侵害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到位。持续完善涉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模式和生态修复基地建设,推动建立涉田生态修复基地,打造生态修复新亮点。

两部门还将建立耕地保护宣传机制,合力开展涉田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以联合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通报典型案例。县法院将深化完善“巡回审判+在线直播+普法宣传”机制,经常性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理,进行以案释法;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代表、各级田长、涉田行政执法人员等参与以案说法、旁听庭审、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增强社会公众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宁晶 林慧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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